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市新篇章
——写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
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 胡衡华
在全党全国上下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之时,我们迎来了第四个国家宪法日。这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化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契机,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治是地方治理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沙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在加强地方立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社会治理、保证司法公正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先后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城市以及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荣誉——“长安杯”。法治实践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厚植“法治”元素,深植“法治”基因,才能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让城市更具现代化、国际化的特质。
开展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走进课堂、走进社会,把宪法精神融入市民素质提升和核心价值观培育,使宪法实施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进一步凝聚起深化依法治市的强大力量。
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必须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依据。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扎实履行好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优化工作格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必须弘扬宪法精神。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唤醒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贯彻法治国家中的人民主体地位,真正把宪法精神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把宪法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让国家宪法日成为全市人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市、依法执政观念,模范执行宪法和法律,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处理解决问题,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表率,做建设法治长沙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全市人民应当切实树立宪法意识,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学会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法定程序维护合法利益,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生动局面。
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必须推进宪法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以纪念的形式警示党政机关一切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各级党委决策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让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成为常态,贯穿于长沙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行政机关要健全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有序地治理城市、治理社会。司法机关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带头守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依法治市是城市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厉行法治的高度自觉,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新时代法治长沙建设推向深入!